合同包1(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州黄埔绿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岭荟东二街1号D栋10-12楼 | 1,775,793.96元 |
合同包1(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
服务类(广州黄埔绿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 | 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即长岭路268号C栋)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 1年(2026年4月28日-2027年4月27日) | 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即长岭路268号C栋) |
杨秀瑾、万佳、廖中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 | 2.12063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评审报价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州黄埔绿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775,793.96元 | 1,775,793.96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理由如下: 1.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路268号(下称“该场地”)建筑面积为2596.19平方米,既能满足使用需求,又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同时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其大厦外观富有现代感又不失庄重,符合行政机关形象要求,且租赁单价约为57元/㎡/月符合市场行情。 2.该场地地理位置适当且优越,处于长岭街道板块中心区域,兼顾集中办公功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一站式服务,节省群众日常办理业务往来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3.该场地唯有“广州黄埔绿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才具有出租权限,具有唯一性,现特申请向“广州黄埔绿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长岭街道租赁岭头公司留用地块一3号楼”。 综上,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岭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萝穗直街3号长岭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31605310
名称: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楼702房
联系方式:020-85515579
项目联系人: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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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