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WCFFG2504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培英中学(云城校区、鹤洞校区和科技城校区)食堂粮油肉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9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广州市培英中学(云城校区、鹤洞校区和科技城校区)食堂粮油肉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02
3.五、其他补充事宜 (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日9时00分—9时30分
现更正为:
1.广州市培英中学(云城校区、鹤洞校区和科技城校区)食堂粮油肉菜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02
3.五、其他补充事宜 (二)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4日9时00分—9时30分
(二)原招标文件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二、评标 12、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1.5%计算;100-500(含)万元按1.1%计算。500-1000万元(含)按0.8%计算;1000-5000万元(含)按0.45%计算。
(3)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现更正为:
第五章 开标与评标 二、评标 12、招标服务费
12.1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的通知实行市场调节价:
(1)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1.5%计算;100-500(含)万元按1.1%计算。500-1000万元(含)按0.8%计算;1000-5000万元(含)按0.45%计算。
(3)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12.2中标供应商还需承担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的公证费用12,000.00元,公证费用连同招标服务费一并缴纳至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为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2日
/
名 称:广州市培英中学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1151号
联系方式:020-32782029
名 称: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02
联系方式:020-85515579
项目联系人: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0-85515579
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