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WCFHX2502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监狱2025年智能安检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一)原询价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中所有涉及“需提供产品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现更正为:
需提供产品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承诺成交后将响应产品送检再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还应包括如送检不合格愿承担被扣罚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二)原询价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中所有涉及“所投产品具有GB 15210-2018检测标准的公安部警用产品检测中心检测报告,需提供复印件”
现更正为:
所投产品具有GB 15210-2018检测标准的公安部警用产品检测中心检测报告,需提供复印件或承诺成交后将响应产品送检再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还应包括如送检不合格愿承担被扣罚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三)原询价文件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是否提供安检门参数要求的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的检查报告需齐全)”
现更正为:
是否提供安检门参数要求的设备检测报告复印件(提供的检查报告需齐全)或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还应包括如送检不合格愿承担被扣罚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四)原询价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及 第四章 合同 补充:
履约保证金
(一)提交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5%。
(三)履约保证金应当以金融机构或者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经中标供应商申请,由采购人一次性不计息全额退换中标供应商,如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到期时间需在项目验收合格之后。
(五)原询价文件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5 采购需求响应一览表 补充:
九、履约保证金
详见调整后的询价文件稿,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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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东省广州监狱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南京路14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8501102
名 称: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办公区域B座7楼702房
联系方式:020-85515579
项目联系人: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0-85515579
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