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WCZFC2501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二小学2025年教务辅助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磋商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标》中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由原磋商文件: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二小学2025年教务辅助工作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 | 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 |
2 | 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关于响应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关于响应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4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5 | 响应报价固定唯一,且响应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固定唯一,且响应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6 |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
7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 |
8 |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变更为: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二小学2025年教务辅助工作项目):
序号 | 评审点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 | 是否满足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 |
2 | 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关于响应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关于响应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
4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是否按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
5 | 响应报价固定唯一,且响应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响应报价固定唯一,且响应报价没有超过最高限价 |
6 |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异常低价的,供应商需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和材料。 |
7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响应无效的情形 |
8 |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没有其它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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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东涌第二小学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鱼丰大街13号
联系方式:020-84913036
名 称: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7层702房
联系方式:020-85515579
项目联系人: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0-85515579
广东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0日